京都评报字(2002)第006号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都评估公司”)受石家庄东方 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热电燃气集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和部门规章,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02年3月12日至 2002 年3月20日对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石家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郊热电")股权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
    评估目的是根据东方热电燃气集团董事会决议和东方热电燃气集团与石家庄东 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热电股份")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东方热电 燃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南郊热电股权转让给东方热电股份,为此,需提供净资产的 公允价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是南郊热电的部分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和负债,评估对象涉及流 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以及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2月28日。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价 格法。
    评估人员根据委托单位和资产占有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 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依据评估基准日有效的 价格资料,对委估的资产和负债在2002年2月28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 映。
    经过评估,南郊热电的资产总额为39989.10万元,负债27584.76万元, 净资产 12404.34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02年2月28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石家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A B C
流动资产 1 8,397.18 8,397.18 8,531.24
长期投资 2 57.00 57.00 57.00
固定资产 3 32,124.14 31,972.14 31,400.86
其中:机器设备 4 15,545.98 15,545.98 14,688.24
建筑物 5 15,957.07 15,957.07 15,919.27
减:固定资产 6 324.26 324.26 0.00
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7 793.35 793.35 793.35
工程物资 8 152.00 0.00 0.00
资产合计 9 40,578.32 40,426.32 39,989.10
流动负债 10 5,759.70 5,759.70 5,759.70
长期负债 11 21,977.06 21,825.06 21,825.06
负债合计 12 27,736.76 27,584.76 27,584.76
净资产 13 12,841.56 12,841.56 12,404.34
项 目 增减值 增值率%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34.06 1.60
长期投资 2 0.00 0.00
固定资产 3 -571.28 -1.79
其中:机器设备 4 -857.74 -5.52
建筑物 5 -37.80 -0.24
减:固定资产 6 -324.26 -100.00
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7 0.00 0.00
工程物资 8 0.00
资产合计 9 -437.22 -1.08
流动负债 10 0.00 0.00
长期负债 11 0.00 0.00
负债合计 12 0.00 0.00
净资产 13 -437.22 -3.40
    本评估报告书的提出日期为2002年3月20日,有效期为2002年2月28日至2003年 2月27日。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张玉芝 李风民
    评估机构负责人:蒋建英
    评估报告复核人:魏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