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13日9: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李爱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参加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2,86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7、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869,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信联冀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洪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信联冀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冀信股见字0701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