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9 月15 日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9 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9 月14 日15:00 至9 月15 日15: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凯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网络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02 人,代表股份176,858,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51.45%。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5 人,代表股份156,541,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7 人,代表股份20,316,2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报告书》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20,417,490 股,反对票9,860,623 股,弃权票21,780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的67.38%。
    (二)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办理以股抵债有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本次"以股抵债"方案;授权董事会在"以股抵债"实施后,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股抵债"相关的其他事宜;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5,833,485 股,反对票7,790,348 股,弃权票3,234,321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的93.77%。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在制度上防范控股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章节进行修改(详见章程全文)表决情况:同意票165,773,385 股,反对票6,921,698 股,弃权票4,163,071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的93.73%。
    四、参加表决的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序号 前十大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议案一 议案二 议案三 1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46558261 回避 同意 同意 2 上海中勇投资有限公司 1617360 同意 同意 同意 3 郭刚 630000 同意 未投票 未投票 4 杨一民 627420 反对 反对 反对 5 佛山市顺德区网盈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615250 反对 反对 反对 6 王威 593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7 陈图明 551978 同意 同意 同意 8 河北恒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876 同意 同意 同意 9 翟学英 500000 同意 同意 同意 10 王文波 483000 同意 同意 同意 11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同意 同意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信联冀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洪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信联冀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冀信股见字0610 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