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 年5 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5 月31 日14: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5 月29 日—5月31 日期间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 年5 月29 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 年5 月31 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5 月25 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 号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 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发布时间分别为5 月26 日、5 月29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5 月25 日。凡2006 年5月2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本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即2006 年5 月25 日)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将申请本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复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将申请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其要点如下:非流通股股东向现有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送3.8 股的比例安排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内容详见《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2006 年5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 年5 月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 号。
    邮政编码: 050031
    联系电话: 0311-85078768 85053913 85062792
    联系传真: 0311-85087068
    联系人:胡俊芳 徐会桥
    3、登记时间:2006 年5 月26 日—5 月30 日的每日8:30—11: 30,14:00—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5 月29日—5 月31 日每日9:30—11:30、13:00—15:00(交易日),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0958 投票简称:热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热电投票 1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 年5 月29 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 年5 月31 日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四)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必须获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按照下面的优先顺序进行投票统计:
    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
    3、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2006 年5 月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5 月26 日-2006 年5 月30 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 年5 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