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一届八次会议于2002年3月1日在公司召 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及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同意公司《2001年度经理工作报告》。
    4、同意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同意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6、同意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其它议案。
    8、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 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0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河北华安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 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 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