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5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17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胡爱民、刘利华、张青庄等共计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爱民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同意公司《2005年度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同意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同意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同意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同意会计师《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同意公司《关于清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同意公司《关于2005年度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同意公司《关于继续聘用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的预案》
    12、同意公司《关于良村热电厂技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其它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同时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此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5)公司利润较去年相比下滑,是由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情况说明。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