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接河北省物价局冀价工字〔2005〕25号文件《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公司属河北南网,现将本公司上网电价上调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内上网电价由原来的372 元/千千瓦时,上调18.5元/千千瓦时调至390.5 元/千千瓦时。
    二、超发电价由原来的196/千千瓦时,上调至250元/千千瓦时。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5 年5 月1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5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