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6 年5 月29 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104 号),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