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1年12月 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现就本次会议 审议的董事会聘任李洪海先生兼任董事长助理的议案发表以下声明:
    根据公司提供的李洪海先生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 没有发现其有《 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之现象。公司董事会审定、提名、聘任通过李洪海先生兼任董事长助理的 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李洪海先生从事石油企业管理、 证券事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国家的政策有较深刻的研究与理解, 有 强烈的事业心与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和对外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 结合作意识和群众基础,能够胜任董事长助理职务。我们希望李洪海先生上任后,能 够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加强企业管理,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 为中原油气的不 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签字:郭尚平 曾凡焯    杨沛霆 文宗瑜
    附:李洪海先生简历
    李洪海先生:39岁,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教授级高级经 济师。1988年调入中原石油勘探局工作,1996年后历任外经贸总公司副总经理、 南 方经济开发中心副主任、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经理、机关党总支书记。熟悉企业管理和证券业务, 有较高的经营 管理水平,参与组织了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筹建上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