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1年11月 25日在中原油田宾馆中二楼会议室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 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规 定,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聘任、解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以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聘任、解聘财务总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新任财务总监吴全顺先 生在石油企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职务。 我们希望吴全顺先生上任后,能够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加强财务管理, 履行勤 勉尽责的义务,为中原油气的不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签字:    郭尚平 金毓荪 曾凡焯 杨沛霆 文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