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中濮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油气”)之间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并经本公司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作出决定批准,本公司将与中原油气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本公司为合并方,在合并后作为存续公司持续经营;中原油气为被合并方,在合并后将被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均由存续公司承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7年3月1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河南濮阳市中原路277号中原油田法律事务处;邮政编码:457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联系人:申青田
    联系电话:(0393)4733532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濮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