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0 年度股东年会, 于 2001年5月15日在中原油田宾馆中二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表公司 股份53595.34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68000万股的78.8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3595.34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3595.34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任意公积金的议案。
    53595.34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3595.34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经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79806万元。 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8052.7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 金8052.7万元,提取5%任意盈余公积金4026.35 万元, 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18356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751万元。以 2000 年末股份总数 6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360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共计送红股136000000股。 派发现金红利 和送红股合计272000000元,尚余515510000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53595.16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18万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上市一年来,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由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原石油勘探局也分别重组为中国石化集团中 原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勘探局”)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更好的保护广大股东 的利益,公司决定与关联方油田分公司重新签订了《原油销售协议》、《凝析油销 售协议》、《液化气销售协议》、《委托销售天然气协议》、《综合服务合同》, 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关联交易的标的、定价原则、结算方法与期限等,合同、协议的 具体内容包括:
    1 本公司生产的原油由油田分公司按国家计委每月公布的国际同质原油价格全 部收购。
    2本公司生产的凝析油由油田分公司按市场价全部收购。
    3本公司生产的液化气由油田分公司按市场价全部收购。
    4油田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油气田勘探开发方案的编制、采油工艺研究、 修井 作业、电力、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服务价格按照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 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执行(行业)市场价,既没有国家定价又没有(行业)市场价的由 双方协商定价的顺序确定。
    5油田分公司生产的天然气委托本公司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代为销售, 油田分 公司同意本公司可优先销售自己生产的天然气。
    公司与勘探局重新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关联交易的标 的、定价原则、结算方法与期限等,合同、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勘探局为本公司 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建安工程施工、绿化、环境卫生、保安、社区服务、供水、 供暖、通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服务价格按照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 家定价的执行(行业)市场价,既没有国家定价又没有(行业)市场价的由双方协商定 价的顺序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6条之规定, 关联股东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加表决。
    2595.34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7)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原聘请的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取得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决定2001年续聘该所担任财务审计工作。
    53595.342万股同意,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