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4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均为非流通股股东,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39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开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7,396,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弃权:0 股;
    反对: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7,396,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弃权:0 股;
    反对: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