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东北京柯鑫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因操作失误,误买入本公司股份100,000股,买入价格为7.639元。根据相关规定,北京柯鑫投资有限公司买入上述股份的收益应归上市公司所有。2007年7月3日至7月4日期间,北京柯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了本公司股份1,607,900股。由于北京柯鑫投资有限公司买入本公司股份再卖出的股票价格均低于其买入的价格,上述买入的股份没有产生收益。
    截止2007年7月4日收盘,北京柯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39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13.10%,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北京柯鑫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现特向全体股东郑重致歉!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