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11月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经认真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志勇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以上监事辞职应在本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新的《公司章程》并选出新的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监事人数后方能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汉城、曹建国、赵飞为公司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附:刘汉城、曹建国、赵飞同志简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简历
    刘汉城,男,1949年生,中共党员,政工师。有二十年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经验。
    曹建国,男,1952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广西河池氮肥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塑料编织袋厂副厂长、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原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飞,男,1978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系统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对证券统计学、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有一定研究。从毕业至今任职于北京天正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