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1月1 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1名董事委托代理人表决。公司监事黄金锋、 张志勇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 董事长何元军同志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 一致同意向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进行短期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200万元,现将贷款合同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化肥产品近期已进入冬储期, 加上扩大对外投资以及偿还部分到期借 款,为缓解流动资金相对紧张的状况,公司于2001年11月1 日与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 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2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周转,借款按月利率4.875‰计算,借款期限为1年,本合同履行中,如遇到中国人民银 行调整借款利率,其利率也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