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译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河池化工”“本公司” 指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化集团”指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建材公司”指广西河池化工(集团)建筑材料股份合作有限公司。
    “金谷农资公司”指广西河池金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原预计 调整后的 占同类交 2005年上半年 等进一步划分 总金额 预计金额 易的比例 实际发生额 采购燃料动力 煤金 谷农资公司 约750 3% 342.65 销售产品和商品 粉煤 建材公司 不超过120 约400 48% 151.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西河池化工(集团)建筑材料股份合作有限公司
    1、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
    2、注册地址:广西河池市
    3、法定代表人:廖祖鲜
    4、注册资本:61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旋窑水泥等。
    6、关联关系:建材公司为河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建材公司依法存续但目前经营情况欠佳,该项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可能继续造成其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随着建材公司产品市场的打开,新建项目逐步产生效益,经营状况将会有所改善。建材公司为河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如该公司确无能力支付价款,将由河化集团代为偿还该部分价款。
    8、日常关联交易额:约400万元。
    (二)公司名称:广西河池金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1、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
    2、注册地址: 广西河池市
    3、法定代表人:卢子将
    4、注册资本: 300万元
    5、经营范围: 化肥、98%硫酸、煤炭、农膜、建材(除木材)
    6、关联关系:金谷农资公司法人为公司监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河池金谷农资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8、日常关联交易额:约75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的,则通过在成本核算加税费的基础上双方协商来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05年上半年向建材公司销售粉煤金额超过全年预计金额26%,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建材公司生产经营及销售情况良好,产品产量提高以致生产所需原料粉煤大幅增长,故向本公司采购量增加。
    2、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煤用量增加,2005年增加了向金谷农资公司采购生产用煤。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购销行为,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2005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廖祖鲜、罗展雄、曹建国、马永康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该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所有关联方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方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作出上述决议和披露信息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燃料采购、销售产品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参照2005年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订相关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1、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