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获悉:2005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琼海梅恩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法人股91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31%),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海甸支行。
    此前,琼海梅恩房地产开发公司曾于2004年9月23日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法人股91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海甸支行(公告于2004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该项股份质押于本次质押办理前解除。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