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5日在武汉安华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另有1名监事授权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建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四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使用余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年产50吨核黄素-5-磷酸酯钠扩建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余额的处理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法,未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方案。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