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琼海梅恩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全部法人股91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31%),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海甸支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7月24日起至2004年7月23日。
    本次股份质押已于200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