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就公司接到的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2〕296号文所通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复审结果,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的配股申请作出了不予核准的决定。
    二、为此,公司将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分步实施有关项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