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光忠先生、桂亚兵先生为湖北广 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与广济药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济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济药业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济药业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广济药业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济药业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广济药业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广济药业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济药业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19日于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