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本公司受让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从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法人股900万股,受让价格为每股2.67元。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广济药业”法人股1450万股,占“广济 药业”总股本的8.47%。
    三、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长江中路436号金城大厦 1108 室。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00万元。股东施永、吴军分别出资人民币3631 万 元、2783万元,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27%。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孔祥云,主 营业务为:通过参股、控股、担保的方式对高科技产业、企业及项目进行直接或间 接投资,为投资企业提供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及管理,高新技 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企业产权经纪业务等。
    四、受让本次股份所需资金以本公司资本金支付。
    五、本公司尚无关联法人, 与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无产权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托行使“广济药业”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本次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黄跃明先生于2001年4月17日以每股 16 .55元的价格买入“广济药业”流通股2000股,持股至今。其本人已书面承诺自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会卖出其所持的“广济药业”流通股2000股。除此 之外,本公司、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企业未持有或买卖“ 广济药业”流通股。
    七、本次转让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