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大)与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 肥高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向合肥高科转让江苏南大所持本公司全部法人股 9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26%)。根据《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现就股 权转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江苏南大将不再持有本公司法人 股;合肥高科将增持本公司法人股900万股,合并合肥高科已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550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肥高科将共计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450万股,将为本公司 第三大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联法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前6 个月 内没有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股份。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关联法人持股数量未有变动。
    三、目前,受让方和转让方正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事宜,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