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411,48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25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及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以及剥离公司不良债权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7月24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股改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份均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60,411,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0%;
    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持有的 本次上市流通 本次流通后 序 本次上市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 数量占股份总 限售流通股数 号 流通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数的比例 (股) 1 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1,082,344 12,585,276 5% 28,497,068 2 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6,577,077 12,585,276 5% 3,991,801 3 琼海梅恩房地产开发公司 9,100,000 9,100,000 3.62% - 4 上海励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287,857 6,287,857 2.50% - 5 海南金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87,857 6,287,857 2.50% - 6 北京金业恒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5,716,234 5,716,234 2.27% - 7 上海龙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72,986 4,572,986 1.82% - 8 武穴市财振会计实业公司 3,276,000 3,276,000 1.30% - 合 计 92,900,355 60,411,486 24.00% 32,488,869
    注: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6,577,077股中的3,991,800股、海南金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6,287,857股中的6,280,000股,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前尚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之后仍将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直至质押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变动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226,088 42.202% 45,814,602 18.20% 1、国家持股 41,082,344 16.321% 28,497,068 11.32%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65,105,868 25.865% 17,279,658 6.865% 4、境内自然人持股 37,876 0.015% 37,876 0.015%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其他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479,425 57.797% 205,890,911 81.80% 1、人民币普通股 145,479,425 57.797% 205,890,911 81.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三、股份总数 251,705,513 100% 251,705,513 100%
    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广济药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至2007年7月24日广济药业8家限售股股东所持有的60,411,486股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为前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