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71,478股。
    ●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9日(星期五)。
    一、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通乾)、杭州沃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杭州天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沃古)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要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520万股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及方案实施情况:
    中国重汽于2006年1月25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2月1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国重汽原非流通股股东深圳通乾和杭州沃古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12个月内不通过深圳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股东深圳通乾和杭州沃古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3月9日(星期五);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671,4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持有的有限售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号 件流通股股份总 件流通股股份占 的股份总数 份数占公司总股本 数(单位: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比例 1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 973,266 0.30% 973,266 0.30% 份有限公司 2 杭州沃古投资管理 698,212 0.22% 698,212 0.22% 有限公司 合计 1,671,478 0.52% 1,671,478 0.52%
    注:深圳通乾和杭州沃古所持公司股票现处于质押状态,在其解除相应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 本次 变动前 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7,436,800 64.30 205,765,322 63.7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05,763,522 63.78 205,763,522 63.78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1,671,478 0.52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高管股份) 1800 1800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198,200 35.70 116,869,678 36.22 1、人民币普通股 115,198,200 35.70 116,869,678 36.2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22,635,000 100 322,635,000 100
    注1:公司于2006年8月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股份6866万股收购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51%的股权、HOWO资产以及其他土地资产,收购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22,635,000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增加为63.78%。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中国重汽原非流通股股东深圳通乾、杭州沃古已严格按照股改实施后一年限售承诺的约定履行了承诺,解除股份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保荐工作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