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9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11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