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董事会接受委托召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周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5日,每日9:30-11:30和13:00-15:00;
    (2)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9:30,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8日(周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贵友大酒店(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01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1月23日再次发布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
    8、出席对象:
    (1) 凡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1月19日)起停牌。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尽快公告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相关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相关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2006年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相关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 如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未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东或虽参加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股东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06年1月19日至2006 年1月21日每日8:3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联系人:刘波、张峰
    邮 编:250116
    联系电话:0531-85587586
    传真号码:0531-8558700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0951。投票简称均为:重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1 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中国重汽 1 《关于中国重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1、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15:00。
    3、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时后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4、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必须获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按照下面的优先顺序进行投票统计:
    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 〉互联网投票 〉交易系统投票
    (3)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6年1月23日9:00至2006年1月25日15:00时之间都可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本次委托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中国重汽截止2006 年1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4日,每日8:30~11:00、13:00~16: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提示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或公司)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或公司)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其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人[ ]或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06年[ ]月[ ]日在[]召开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人/本公司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本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并同时由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