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天健审字(2001)第084号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0年12月31日)的投入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专项报告。本专项报 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 求出具的。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1999年7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88 号〗《关于 核准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公司于1999年8 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以溢价方式发行, 发行价 为4.63元,共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699,728. 76 元,实际募得股款人民币242,950,271.24元。截至1999年8月25日, 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业经重庆华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华源验字(1999)19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单位:人 民币万元):
实 际 投 资 项 目 承诺投入 实际投入 实际投 备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入时间
2万吨/年红矾钠项目 23,593 23,593 1999-2000年 注1
液相氧化法清洁工艺项目 702 702 1999-2000年 注1
合计 24,295 24,295
    〖注1〗:根据公司2001年3月10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原招股说明书承诺投入" 液相氧化法 清洁工艺项目"的募集资金调整为702万元,并将该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93万元 调整至"2万吨/年红矾钠项目"。
    (二)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涉及贵公司各年报告(包括中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发现贵公司各次披露的投资项目与审核 结果一致,对照情况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 际 投 资 项 目 信息披露 实际 差异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2万吨/年红矾钠项目 23,593 23,593 0
液相氧化法清洁工艺项目 702 702 0
合计 24,295 24,295 0
    (三)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此次配股申请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内容作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 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凯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理科
    中国·重庆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