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国家股划转概述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划转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批复(渝府[2002]150号),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市财政局与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集团”)于2002年10月16日签订了“国家股股权划转协议书”,将其持有的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农化”)国家股9,117.18万股划转给“农化集团”持有。
    2002年10月29日,经《财政部关于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443号)批准:同意重庆市财政局将原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民丰农化” 9,117.18万股国家股划转给“农化集团”持有。此次国家股划转完成后,“民丰农化”的总股本仍为15500万股,其中“农化集团”持有9,117.18万股,占总股本的58.82%,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一、 国家股划转后主要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国家股划转,“民丰农化”总股本不发生变化,但前十名股
    东将发生变化,见下表:
    1、 截止2002年12月3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91,171,800 58.82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6,080 4.31 (3)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 3,005,800 1.94 (4)重庆康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11,200 1.88 (5)诸暨市振程冷气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2,506,005 1.62 (6)贵州遵义东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49,096 1.58 (7)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2,127,719 1.37 (8)扬州市邗江华祥商场有限公司 2,004,043 1.29 (9)上海廿一世纪工程有限公司 1,798,776 1.16 (10)扬州华祥制衣有限公司 1,753,063 1.13 2、本次国家股划转完成后,“民丰农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91,171,800 58.82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6,080 4.31 (3)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 3,005,800 1.94 (4)重庆康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11,200 1.88 (5)诸暨市振程冷气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2,506,005 1.62 (6)贵州遵义东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49,096 1.58 (7)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2,127,719 1.37 (8)扬州市邗江华祥商场有限公司 2,004,043 1.29 (9)上海廿一世纪工程有限公司 1,798,776 1.16 (10)扬州华祥制衣有限公司 1,753,063 1.13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民丰农化”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出让方与受让方的关联关系
    出让方重庆市财政局是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受让方“农化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重庆市财政局是“农化集团”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四、其它事项
    受让方“农化集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民丰农化”国家股91,171,800股划转要约豁免。
    六、备查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划转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股权划转协议书》、《财政部关于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特此公告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