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555号),"同意将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9117.18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建峰总厂),此次国有股划转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5000万股,其中建峰总厂持有9117.18万股,占总股本的58.82%,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以上国有法人股划转的相关信息披露,股份公司分别于2005年6月3日、200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予以公告。
    本次"民丰农化"国有股划转后的新持有人,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向中国证监会保送的《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以要约方式收购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已获批准。按照相关规定,"民丰农化"法人股股东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有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股份公司将予以密切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O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