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4年8月16日上午10: 30 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任文秀江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实施"一万吨差别化连续纺粘胶长丝项目"二期工程议案
    三、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签定的"一万吨差别化连续纺粘胶长丝项目"二期工程新型纺丝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风道、纺丝配件、非标设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四、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房产开发公司签定的《"一万吨差别化连续纺粘胶长丝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有关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