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五次监事会于2003年3月25日上午10: 30 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任文秀江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2003年利润分配政策
    六、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资产转让协议》
    七、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万吨粘胶长丝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新型纺丝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配套非标设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八、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供电服务协议》、《供汽服务协议》
    九、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房屋租赁协议》
    十、 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房产开发公司签定的《万吨粘胶长丝项目二期续建工程施工合同》
    十一、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签定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二、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配件厂签定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有关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