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汇嘉恒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 纪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沈红等五人于2001年7月30 日签订股 东出资协议,五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北京双鹭生物医药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 占总股本比例 出资方式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50 25% 非专利技术
北京中汇嘉恒投资有限公司 1250 25% 现金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000 20% 现金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0% 现金
沈红 500 10% 非专利技术
    其中,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河南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拥有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权;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也是“河南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拥有新乡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62.12%的股权。 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同 时投资“北京双鹭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属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 对双方是有益的。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