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2日上午在昆明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三名, 代表股份数额94,001,7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志刚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提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以94,001,719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增补刁隽桓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以94,001,719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增补刘义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委托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伍志旭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