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3年9月2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16,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80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10月22日,除息日为2003年10月23日。
    三、派息对象
    截至2003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领取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于10月23日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法人股和高管股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 玲
    电 话:027-67869005 传 真:027—67869028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