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日前与南京苏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签订了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合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 4. 5(三)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已签订的合同,承包方对业主方2×135MW燃煤供热机组工程配套的烟气脱硫工程实行总承包,包括:脱硫岛完整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装卸、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承包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应是全新的、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200万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土建、安装、运输、技术服务[含工程设计、技术资料、设计联络、技术人员培训、现场技术服务(含指导监督、调试验收等)]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所有的税费、设备运杂费、(包括至现场的装卸费用)、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该工程计划于2004年8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移交生产。
    根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分工及费用分担协议,本公司在该合同中分担的费用比例为40.82%。
    签订以上合同将对控制大气污染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将对发展本公司烟气脱硫产业的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