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与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合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 4. 5(三)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已签订的合同,本公司对用于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彭城电厂二期工程2×300MW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实行总承包,其内容包括:脱硫岛完整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本公司作为承包商应保证提供的技术、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5,098万元。
    设备的交货进度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第一套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3个月之内开始交货,9个月之内交完。第二套设备交货期相应各顺延3个月。3#机组计划于2004年3月完成冷态调试,4#机组顺延2.5个月。热态调试应根据彭城电厂二期主体工程进度由业主方确定。
    签订以上合同将对控制大气污染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将对发展本公司烟气脱硫产业的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
    (本项目的预中标公告见2003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