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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1-2日在武汉湖滨花园酒店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含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的1人);公司名誉董事长钟金昌教授、3名监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义龙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巡回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87,836, 36.83元,提取10% 法定公积金8,746,643.1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4,373,321.59元,加追溯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97,520,173.4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并后)172,236,245.46元。
    董事会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2001年末总股本216,3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应付股利21,630,000.00元,尚有未分配利润150,606,245.46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2003年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额人民币50万元。若半年度需要审计,则增加报酬额人民币30万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总经理班子成员2003年度经营目标的决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总经理班子部分成员分工的决定》:
    韩洪先生任副总经理,不再担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刘亚丽女士兼任总工程师。
    十、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另行决定。
    以上三、四、五、七项议案须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