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信息公告刊登于2003年1月14-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进一步加强主营业务经营,集中精力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决定转让本公司在部分子公司的股份,现将近期已经进行的工作通告如下:
    一、关于转让在武汉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与武汉市环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武汉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88.5%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以2002年末该公司净资产价值2,200万元计算,转让价款为1,947万元,受让方已按协议规定将35%的转让价款681.45万元支付给本公司,余款于两个月内付清。至此,本公司在武汉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出资比例降为10%。
    二、关于转让在武汉凯迪测控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与武汉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甲)、武汉市环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武汉凯迪测控工程有限公司股份的78%转让给受让方甲、2%转让给受让方乙,转让价格以2002年末该公司净资产价值325万元计算,转让价款分别为253.5万元、6.5万元,两受让方已分别按协议规定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给本公司。至此,本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武汉凯迪测控工程有限公司的出资。
    三、关于转让在广西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1、本公司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将其认缴的广西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0%的出资额(人民币2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3.3万元。
    2、本公司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将其认缴的广西合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出资额(人民币4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6.6万元。
    3、本公司与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将其认缴的广西合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出资额(人民币4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6.6万元。
    以上三家受让方已分别按协议规定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给本公司。至此,本公司不再持有广西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出资。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