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5(三)的规定,现将有关重要合同预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日前接到山西华能榆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预中标通知》:经评标工作小组评定并报请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批准,确定本公司为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300MW机组第二批辅机设备脱硫岛的预中标单位。并要求本公司即派员参加有关设计联络工作。
    本公司将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