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四川广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烟气脱硫装置供货合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 4. 4(一)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已签订的合同,本公司向广安电厂一期工程2×300MW火电机组提供一套烟气脱硫装置。包括:脱硫岛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工程服务、制造、供货、运输工作;吸收塔安装;其他设备和系统的现场指导安装、参加并指导调试及检验(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烟气脱硫装置的整体性能负责。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238.4017万元。
    本合同提供的全部设备于2003年8月10日交付;2004年5月31日整套系统投运。
    签订以上合同将对控制大气污染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将对发展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公告见200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