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武汉湖滨花园酒店举行,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分别为贺佐智、闫平、宋慧娴、石峰、刘斌斌。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其所持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39.23%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8,729万股A股,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39.23%的股权,以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体现了诚信、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绿色能源主业,巩固和扩大行业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凯迪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变化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凯迪控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收购要约。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凯迪控股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凯迪控股无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要约收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