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高科)、英国伦敦亚洲基金公司(以下简称伦敦亚洲基金)于2004 年11 月26 日在武汉签署了《投资协议》,三方将作为发起人并将联合其它有金融和能源环保行业背景的投资者,共同出资在中国成立一家非银行金融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 亿元。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投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关于决定投资权限的规定,该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视该项目进展情况予以持续信息披露。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介:该公司是一家经武汉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的,授权全面经营和管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的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已成为华中地区一家集资产经营与管理、创业孵化器、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工程科学研究、高新技术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该公司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56号;法定代表人:赵家新。
    英国伦敦亚洲基金公司简介:该公司是一家在英国伦敦股票交易所AIM市场上市(股票代码:LDC)的专注于大中华地区的投资银行集团,其业务机构遍及美洲、欧洲和亚洲,专长于本土及跨国融资、重组并购、公司上市、基金管理及相关领域。该公司英文名称为:LONDON ASIA CAPITAL PLC;住所为:11 CENTRAL HOUSE, HIGH STREET, ONGAR, ESSEX, CM5 9AA,UK;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CEO 为: Simon Littlewood。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全部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合资公司将通过与国内外一流的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能源环保领域的投资及相关的融资、租赁、担保和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
    各方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分别为: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6 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6%;武汉高科出资人民币1 亿9 千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9%;伦敦亚洲基金出资人民币2 亿元(以等值外币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它投资者共出资人民币3.5 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有关各方将在签订本协议之后90 天内签订详细的股权合作协议。本协议经有关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的成立,将产业与金融市场有机结合,为公司能源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平台,以更有效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结构,促进公司能源环保产业的更大发展,并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金融领域的系统风险有可能对合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
    2、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