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签订了重要经济合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 4. 5(三)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用于广州恒运(D)厂2×300MW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合同。
    承包范围为2×300MW 机组整个烟气脱硫系统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材料等供货、保管、运输、零米以上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承包商提供的技术、设备应是全新的、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15,066.00 万元整,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第一套烟气脱硫系统于2006 年3 月31 日前须具备整组试运条件;第二套烟气脱硫系统于2006 年9 月30 日前须具备整组试运条件。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31)控股(占51%)投资兴建发电机组的项目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 亿元。
    二、本公司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用于广州恒运(D)厂2×300MW 机组布袋除尘工程总承包合同。
    承包范围为2×300MW 机组整个布袋除尘系统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材料等供货、保管、运输、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本公司提供的技术、设备应是全新的、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7,998.00 万元整,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第一套布袋除尘系统于2006 年3 月31 日前须具备整组试运条件;第二套布袋除尘系统于2006 年9 月30 日前须具备整组试运条件。
    三、本公司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拉山电厂签订了用于乌拉山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300MW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承包范围为2×300MW 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勘察、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建筑和安装工程、水电汽的配置、电气和热工仪表安装、试车和调试等一揽子总承包项目。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7,219.02 万元整,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第一台机组脱硫系统于2006 年5 月1 日前具备投运条件;第二台脱硫系统应在第一台脱硫系统运行后顺延三个月(2006年8 月1 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内蒙古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电力公司,其中内蒙古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0%,其余三家各为2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亿元。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0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