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与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 应公司签署了重要供货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5条等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推广清洁煤燃烧技术、治理燃煤电厂的烟气污染,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广 西合山电厂对8#机组(1×110MW机组)实施脱硫技改工程。近日,本公司与广西电力 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签署了此技改工程的主要设备4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供货 合同,全套设备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至第15个月,合同总价为4,080万元。 承接本合同将对本公司脱硫产业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本合同非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