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为清华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公司目前持有清华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75.28%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