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02年3月13日在紫光大楼32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清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以上预案需经200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本监事会就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 有效执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合理;公司董 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200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保持一致。调 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合法。
    4、 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根据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和主营业务突出的发展 战略,进行资产交易;本着公平、优势互补的原则,确定定价原则;未发现有内幕 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 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操作程序,体现了公 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