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接到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从2007年3月9日至5月23日收盘期间,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2,111,625股,其中10,304,000股于2007年3月8日可上市流通,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截至5月23日收盘,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29,711,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807,6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04,000股,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