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5年4月国资委《关于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5]411号)和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65号)的批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86,553,600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无偿划转至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日前,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6,55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41,446,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1%,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依然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4日